很多人去法院起訴離婚,被告知訴狀份數不夠,那么離婚訴狀應該提交多少份?起訴狀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并根據被告人數制作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人民法院將記錄在案并告知對方當事人。具體由深圳律師講解。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按照被告人數制作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人民法院將記錄在案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由于離婚訴訟一般只有一個被告,原告起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兩份起訴書。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1條的規定,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