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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離婚申請后開庭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信息來源:www.juveboost.com | 發布時間:2022年03月19日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起離婚訴訟后,法院會在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訴書后十五日內答辯,法院會提前三天通知法院開庭,因此開庭至少需要20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未提交答辯狀,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提起離婚訴訟應注意的問題
1、離婚訴訟應準備的材料。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應當準備并提供下列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
(1)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起訴狀3件;
(2)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原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四)證明夫妻關系確實已經破裂,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
(五)主張你的主張成立的其他證據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提起訴訟前,要核對雙方現住址是否與戶口本或身份證上的一致。特別是被告的信息不能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地址,否則有些法院(如閔行)會要求當事人提供被告現居住地的證明,通常是被告現居住地的居委會證明,很麻煩。如果當天不能立案,還得去被告居委會開證明,費力又求助。因此,立案前應注意核對提交的訴訟材料,避免出現被告有兩個以上地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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